急诊须知

发布时间:2017/6/3 19:42:54  作者:  来源:
急诊须知
 

       急诊科是主要诊治急性疾病的临床科室,急诊的范围主要包括:急性外伤、骨折、脱臼、撕裂;急性腹痛、腹泻、呕吐;突发高烧(一般在38OC以上);出血、咯血、吐血、或有内出血征象者;严重脱水、休克;有抽搐症状或昏迷不醒者;呼吸困难;急性胸痛、心律失常者;急性中毒、服毒、割颈、自缢、淹溺、触电者;毒蛇咬伤、毒虫咬蜇伤;急性尿闭者;发病突然、症状剧烈、发病后迅速恶化者;烈性传染病可疑者;急性过敏性疾病;妇科急症;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者。
        我科现设有内科、儿科、骨外科急诊,其他科的急诊我科将转送到相应科室或请相应科室医生到场会诊、抢救。
       一般的急诊请按常规挂号后排队候诊,医生诊完病后到收费处划价收费,再到药房取药,然后到治疗室接受治疗。危重病人请立即送到抢救室抢救,挂号、交费等手续均可待后补办。
       一般急诊病人请按先后顺序排队就诊,有危重病人或有急诊出车任务时,值班医生将优先处理或出车,其他病人请耐心等待该医生回来或等待后备医生到场诊病。 
       在诊治过程中需作理化检查者,请先到收费处交费(可优先),再到相应科室作检查;危急病人将由医务人员负责送病人立即检查,费用可过后补交。
       请保持诊室安静,未轮到诊病者在室外候诊,不得在诊室内外吸烟。抢救室、留观室等配有氧气的场所更是严禁烟火。抢救室内一般不得使用移动电话,以免影响抢救设备的使用。
        在抢救病人时,家属、陪人请在抢救室外等待,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室内,以免影响抢救工作。
普通病人请到相应科室诊治,在急诊医生有余力的情况下,也可到急诊科就诊,但要等医生处理完急诊病人后才能就诊,请接受医务人员的安排。
        就诊时请患者或陪人自行填写好病历首页,以便医生及时记录有关医疗文件。
        要求出车诊治的危急病人,一般通过拔打120急救电话,再由120急救中心统一派车。凡出车者,需按规定缴纳出车费和出诊费。
在急诊留观的病人未经我科医务人员同意不得自行离开(包括转诊)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 
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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